食堂挂靠不合法。挂靠,即自己没有资质去承揽合同,而需要借用别人的资质去承揽合同,这种行为在国家法律中是明令禁止的,属于典型欺诈行为。以下是从不同法律角度对食堂挂靠不合法性的详细阐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这意味着,食堂若未取得相应的证照,不能通过挂靠的方式获得资质。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若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将受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堂作为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如果食堂没有取得相应的证照,那么其食品安全状况无法得到保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而挂靠餐饮公司经营食堂,实际上是在没有取得合法许可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这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被许可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堂挂靠行为中,被挂靠方出借其行政许可证件,挂靠方非法使用,均违反了这一规定。
由于挂靠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因此以挂靠方式签订的食堂经营合同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这不仅可能导致合同双方产生法律纠纷,还可能给消费者带来食品安全风险。
综上所述,食堂挂靠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还可能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因此,建议想要经营食堂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合规经营。